民主的家庭教育——孩子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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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家庭教育,意味着让孩子拥有选择权。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给人们观念行为带来的一个最大变化是,从只需“被动接受”到必须“主动选择”。回想一下,二十多年前我们上街买米,只需带上钱、粮票和米袋就可以把米买回来,因为那时大米的品种、价格是国家规定死了的,购买者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但今天我们去买米,面对品种繁多、价格不一的各种大米,我们得自己辨别优劣、讨价还价,在反复比较选择之后决定取舍。买米是如此,做其他任何事情也无不需要发挥我们的主体意识进行各式各样的“选择”。

这种观念行为的变化也应体现在家庭教育中。仔细想想,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其实还不仅仅是观念行为的变化,它实质上体现了作为个体的人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和人对自身的不同认识,即人是自身的主体,还是他人的客体?在传统的专制型家庭中,子女无疑只是客体,他的一切行为——无论是眼前的一日之餐还是将来的升学就业乃至结婚成家,都听命于父辈安排。在这样的家庭中,子女很少有自主性,更谈不上“选择”。

充满民主的家庭教育,要求家长着重子女“选择”的权利。在家庭中,子女与父母当然会有不少分歧,而且中学生与父母的分歧会更多——有生活方面的(晚饭吃什么菜呀,今天穿什么衣服呀,房间怎么布置呀等等),有学习方面的(学习时间的安排,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方法的采用等等),还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对某种社会现象的不同评价,对某部电视剧的不同看法等等),而对子女的不同见解,家长们应该高兴而不应愠怒,因为这说明孩子试图用自己的大脑进行思考并尝试不依赖大人的搀扶而自己独立前行。这时,家长明智的做法是与孩子一起商量,在亲切的交谈中探讨、比较各种方案的优劣,从而引导孩子作出正确的选择。

也许有的家长会说:“孩子的选择不一定正确,因为他们毕竟还小呀!”是的,尊重孩子的选择并不能保证孩子每一次选择都是正确的。这就要求家长们在尊重孩子选择权利的同时,还应培养孩子“辨别”的能力。不过“辨别”的能力也只有在“选择”的实践中培养,所以,最好的培养还是多为子女提供“自作主张”的机会。孩子需要添置衣服了,最好在式样、颜色等方面由孩子做主;星期天,最好由孩子办一天伙食,吃什么怎么吃由他去操心;学习上遇到困难了,家长与就应帮着出出主意,但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还得孩子自己拿……在这过程中,孩子肯定会摔几跟斗,走一段弯路,但“选择”的能力正是在一次次选择的尝试中得以提高的。家长千万不要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责备来剥夺孩子的“选择”,甚至阻止孩子“选择”的实践。

我曾教过一个很优秀的女学生,名叫陈峥。她的家庭教育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父母无论大小事最终都是让女儿自己拿主意,他们只作一些点拨;即使出现分歧,他们也充分尊重女儿的意志。陈峥高一担任班长,进入高二后她又准备竞选校学生会干部;她父母考虑到学习负担越来越重,曾对我说过不主张陈峥当学生会干部。但陈峥觉得自己学有余力,而到了学生会可以更全面地锻炼自己的能力,因此坚持要参加竞选。于是,她父母不但同意了女儿的选择,而且积极为她的竞选出主意。高三毕业前夕,陈峥与父母在填报志愿的问题又产生了分歧。父母希望她报计算机等热门专业,而陈峥想报考她所喜欢的化学专业。父母和陈峥坐下来反复讨论、商量,但陈峥仍然坚持自己的意愿,她说:“计算机专业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我毫无兴趣;化学专业虽属冷门,但我热爱。”父母再次依从了女儿,陈峥后来考上清华大学化学系。我记得事后陈峥的父母对我说过:“我们就是搞化工的,深知其艰苦,而且对人体也有一定危害。但陈峥未来的人生之路毕竟应由她自己走。因此,我们当父母的虽然感到很遗憾,也只能尊重女儿的选择。”

还需说明的是,尊重孩子的选择与让孩子尊重家长的选择是不矛盾的。在充满民主气氛的家庭中,尊重却是相互的。家长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充分理解并善于听取孩子的合理主张,这实际上是为孩子树立了一个尊重他人意见的榜样。在这样的家庭里,每个人都有发表不同观点并作出自己选择的权利,同时每个人也有尊重他人并服从正确观点的义务。权威不属于年龄和辈分,只属于真理。这样的家庭所培养出的孩子,将来很容易成长为善于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自尊与尊他等对立统一关系的现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