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约晒工资单该不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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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在网上晒自己生活的点滴,其中不乏有人晒工资单。季某在大众点评网(南京)从事销售员工作,而在一款匿名社交软件上出现了她的工资单。公司认为她泄露机密,解除了双方的合同。季某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工资和赔偿金共计16万余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公司赔偿季某12万余元。

员工违约晒工资单该不该辞退?

很多单位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会将薪酬保密列为保密条款。这样做,一是为了避免在员工之间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可能导致互相不服甚至互相拆台的情形,不利于企业的管理和员工之间的团结;二也是为了避免薪酬信息外泄,可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被竞争对手或者其他机构盯上,企业的工资信息结构,本身就是商业机密。

当然,这样的保密条款并非强迫签署,如果新员工觉得不合理,完全可以不签。反过来,如果你渴望这份工作,对薪酬也满意,就不要抱怨这是“变味的自愿”。因为,完全意义上的自由,从来就不存在,你得到一份工作,同时遵守相关约定,权利义务对等,并没有谁欺负谁。相反,这是基本的契约精神和诚信义务,签了就要算数,说了就要做到。

现在的情况是,员工签署了薪酬保密协议,工资条却出现在了网上。背后可能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是员工自己泄露的,为了满足那点炫富的欲望,或者为了表达对每月缴税5000多的不满;要么并非本人泄露,而是电子邮箱被盗等其他非自愿情形。倘若是后者,员工本人也是受害者,自然不构成违约。可倘若是前者,员工理应承担相应后果。

企业辞退季某的理由是,经过调查,截图由季某手机客户端发出,她的邮箱密码此前刚刚修改过,可以排除他人从季某邮箱中盗取并发布。虽然季某本人否认,法院也据此要求企业支付解约赔偿金,但真实情况如何,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按常理,破解他人邮箱,就为了发个工资条截图,对象既非名人,还特别注意隐私保护,只晒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并不显示人名和工资总额,貌似有些诡异。

虽然是匿名发布,但是通过技术手段,法院想要查清截图是从何处发出,想必并不困难。法院判决中“仅是公司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的结论,季某从未承认是她发布了工资截图”的说法,因此是令人费解的。如果公司的调查不可信,为何不进行独立司法调查?抑或,只要当事人不承认,事实就不存在吗?

“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故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与季某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这种判词更是近乎公开支持违背契约——只要违背契约的人,是所谓“弱势群体”。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企业有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如果连制定保密条款的权力都没有,那企业还怎么自主经营?

值得一说的是,一味支持所谓“弱势群体”的倾向,在公众舆论中更为明显。在这则新闻下方的网友留言里,很多人质问企业凭什么辞退。有人说,工资条是我自己的,关你企业什么事?有人说,这样对待员工的企业,应该罚到关门。还有人认为,如果同工同酬就没必要保密,而不同工同酬就是违法……

谁弱势谁有理,谁弱势支持谁,当不讲道理成为一种“道理”,什么契约精神,什么法治意识,什么诚信义务,自然也都狗屁不是了。请注意,这种话语体系,不仅对企业和资方很不友好,事实上,更会害了更多守信践约的普通员工。看不到这一点,不是蠢,就是坏。

文/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