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九把刀系列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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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励志名言

“不要!”我暴走。

寒假过后,成绩结果出炉。

我闯过了联合笔试,取得交大管科的口试资格。

此后的发展简称“怨男的悲情复仇”,我带着无限的恨意,拎着一堆似是而非的履历,来到男女比例7:1、简称男塾的交大参加面试。

面试共分四个关卡,其中一项是笔试小论文,题目好像是“追求成功”之类的狗屁倒灶 。其余面试的三个关卡分别在三间教室举行,每个关卡都有二至三个教授把关。躲在试场的教授似乎在玩一种压力游戏,许多考生从里面出来都是泪流满面的,我瞧这些爱哭鬼全都躺在出局名单中。

“我死都要笑。”我扭动脖子。

而对命运大魔王怀抱巨大恨意的我,则处于奇妙的超跩状态。连续三关,随着教授的凌迟,我剩下的耐性越来越少。

“你当过两届佛学营的领队,那么,请问‘佛’是什么?”瘦教授看着我。

“这种事我说得清楚才怪,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我皱眉。

“柯同学,你为什么认为本系所应该录取你?”胖教授意兴阑珊。

“If you risk nothing,then you risk anything.”我看着墙上的钟,这面试好久。

“有点答非所问喔。”另一个教授冷笑,摇晃着我的高中成绩单,说,“你的成绩很烂,这种程度还敢来甄试我们交大!”

“拜托刚刚好好不好!我全校排名二十六耶!”我瞪着教授,说:“如果我的成绩再好一点,我就去考医科了,还跑到这里考管科?”毫不畏惧。

就这样,面试结束。

我被录取了。

Chapter 19

就这样,阴错阳差之下,我甄试上交大管理科学系,尽管原因与过程都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终究很高兴不必继续面对大学联考。

跟我比较要好的几个死党里,都没有人提前甄试上大学,所以大家都很羡慕地看着我“单飞”,在高三下学期自由自在游晃在学校里,用讨人厌的笑脸活着。

没有啃书的理由,我整天就是听“空中英语教室”广播练英文听力,在桌子底下偷看《少年快报》。补习班那种鬼地方当然是不必去了,但我还是每晚留在学校陪沈佳仪念书,随时准备花一盒饼干的时间,与她排遣念书的苦闷。

白天教室里,我开始做一些很奇怪的事,例如在抽屉里种花,把考卷撕成细碎的纸片当雪花到处乱洒在同学头上。此外,我老是在找人陪我到走廊外打羽毛球,流流没有联考压力的汗。

“许博淳,要好好念书,大学联考这种东西可是一点也轻忽不得呢。”我拿着两只羽球拍,一只猛敲许博淳的头,说,“喂,陪我打羽毛球!”

“靠,你去死啦!自己左手跟右手打!”许博淳跟我比中指。

不必联考了,我满脑子都在计划要如何在毕业时给沈佳仪一个小惊喜,还有如何在毕业后与沈佳仪保持联系。以及,思考何时才是“认真告白”的良机。

我无聊到,猛练习“三十秒流泪”的技术。

“为什么要练习三十秒就哭出来的烂技术?你欠揍喔?”许博淳狐疑,看着泪眼汪汪的我。

“不是。你想想,如果我跟沈佳仪各自上了大学,在火车站分开的时候,如果我可以神来一笔掉下几滴眼泪,是不是很浪漫?她会不会更喜欢我?”我擦掉眼泪,擤鼻涕。

“你有神经病。”许博淳正色道,“不过你是怎么办到的?还蛮有一套。”

“我都幻想我家的puma突然死掉,我却不在它身边的情况。超难过。”我笑笑。

好期待,好期待联考结束,告白的季节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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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考越来越近,学校按惯例停课。

为了沈佳仪而活的、三年努力热血念书的高中生涯,就要结束了。

不用联考的我,每天都拖到中午才去学校接受大家的讨厌,找人打羽毛球。某天早上六点半,床头的电话铃响,我两眼惺忪、手脚踉跄跑去接电话。

“柯景腾,起床!”沈佳仪朝气十足的声音。

“啊?三小?”我迷惑。

“起床陪我念书,起床,起床!”沈佳仪义正词严。

“……去学校吗?”我嘻嘻,清醒了一大半。

“不是,就是起床。你最近太混了,不用联考也不是这样,给我起床!”沈佳仪将话筒拿到音响旁,按下播放键。

话筒传来慷慨激昂的古典乐,我虎躯一震。

“搞屁啊?”我说,但没人回话。

沈佳仪肯定是把话筒搁在音响前了……这个我行我素的家伙。

由于不知道沈佳仪什么时候会再接过话筒,我只好捧着电话,蹲在地上揉着眼睛打呵欠,将古典乐老老实实听完。

“怎么样?醒了吧?”沈佳仪哼哼,接过话筒。

“还真谢、谢、你、喔!”我咕哝,心底却很高兴。

“以后我每天早上都会打电话叫你起床,你啊,做好心理准备!认真想想大家在准备联考的时候,你可以怎么充实自己。”沈佳仪很认真的语气。

“人生如果睡得不饱,怎么充实都很虚耶。”

“你不要狡辩,明明就是太晚睡。你要有理想一点!”

太晚睡还不是在等你念完书,讲完晚安电话再阖眼?我暗道。

“那我每天都要听不同的音乐起床,不可以重复。一被我听出是重复的,我就挂电话睡回笼觉喔!”我可是很挑剔的。

对一件事情的重视,就是花在上头的时间。

多给沈佳仪一些习题,让她在叫我起床时多些忙碌,也就是帮助她养成重视我的习惯,久而久之,沈佳仪跟我之间就会有更多羁绊。那样很好。

“这有什么问题。你发誓,你不能去睡回笼觉。”沈佳仪似乎很有精神。

“遵命。”我打呵欠。

“遵命什么,发誓!”

“发誓。”

我挂上电话,觉得真是超幸福的。

深深喜欢的女孩子,每天早上都要打电话叫我起床耶!

“老天啊,这是恋爱的信号吧?是吧?是吧!是吧!”我祈祷。

此后每天早上六点半,沈佳仪只要一起床,就会打电话把我从床上硬挖起来,她会将话筒放在音响旁,用一首又一首古典乐或英文老歌震动我,直到我完全清醒为止。

如此幸福的气氛下,我再无法克制表达喜欢沈佳仪的举动。恋爱果然是很人性的东西,不可能全都充满步步为营的计谋,那样太压抑,太不健康了。

有好几个晚上,我都在跟我很不熟的厨房里跟奇怪的食物搏斗,然后煮了些绝对不成敬意的东西,放在便当盒里,骑脚踏车送去给沈佳仪当消夜。偶尔,再附上一朵独属我跟她之间的小耳朵。

超娘的,但一条硬汉愿意很娘的时候,我猜想应该还挺感人的吧?

“沈佳仪有吃才怪,一定都马倒掉。”许博淳对我的举动嗤之以鼻。

“倒掉也没关系,重点是我有做,她有收。”我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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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课两个礼拜后,毕业典礼姗姗驾到。

毕业典礼那天,沈佳仪送了我一大束花,害我高兴到想在典礼奏乐时假哭都办不到,直到我发现每个死党都非常公平地收到沈佳仪送的花,我才整个想飙泪。混帐啊,我真希望自己可以得到沈佳仪特别一点的对待。

大家忙着在制服上签字,拍照,这头告白,那头分手,互相在毕业纪念册上落款等等。沈佳仪更收到了许多男孩的毕业礼物。

沈佳仪在我的毕业纪念册写下:

for 有为青年:

6:30起床是好习惯,不过,要自己起床才伟大!

希望在“精选”音乐的熏陶下,变得更有气质!!

佳仪6.19

我也特地将制服左上角的、最有意义的位置,留给沈佳仪签名。

“你的礼物,喏,别说老朋友没记住你。”沈佳仪将证严法师最新出版的静思语笔记书送给我。混帐,我一点也没有意思要搜集全套!

然后换我。

“送你的,毕业快乐。我自己画的,要穿喔!”我将一件自己用特殊颜料画的衣服递给沈佳仪。

“喔?这么好。”沈佳仪笑笑收下,当场打开衣服。

衣服上的图案,是一个黑白分明的眼睛,眼睛里嵌着一颗红色的苹果。

“什么意思啊?”沈佳仪不解,歪着头。

“查查英文字典啊笨蛋。”我抖弄眉毛,神秘兮兮。

典礼结束,回家后,我如预期接到沈佳仪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我从未听过的、期待已久的感动声音。

很简单,却很受用。

“谢谢你。我现在,根本说不出话来。”哽咽。

“我在,交大管科系等你。”握拳。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

你是我,最珍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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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天后,沈佳仪穿着我的祝福,上了联考战场。

“就当是,借一下你的运气啰!”沈佳仪有些腼腆。

“没问题,我们并肩作战。”我很开心。

分数出来那晚,我却听见天使痛哭的声音。

沈佳仪表现失常,成绩确定无法上交大管科,大约落在中央经济与台北师院附近。

我们在电话里聊了七个小时,彼此都舍不得放下电话。我身体里某个阀口逐渐失控,许多“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你”、“你以为我这么认真念书是为什么”、“你是我高中生活最重要的记忆”,一鼓作气全都爆发出来。

最后,我握紧话筒的手渗出温热的汗水。

“我想娶你。我一定会娶到你,百分之百一定会娶到你。”我克制语气中的激动,说出与我年纪不符的咒语。

沈佳仪深呼吸,深深深呼吸。

“现在你想听答案吗?我可以立刻告诉你。”沈佳仪的语气很平静。或者,我已经失去能力,去分辨她语气里隐藏的意义。

突然,我感到很害怕。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不要,我根本没有问你,所以你也不需要拒绝我。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我的激动转为一种毫无道理的固执、与骄傲。

“你真的不想听答案?”沈佳仪叹气。

“我不想。拜托别现在告诉我,拜托。”我沉住气,“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就这样,我从未乞讨过沈佳仪的答案。

直到地震的那一夜。

Chapter 20

升大学前的夏天,我上了成功岭,受偷鸡摸狗的军事训练一个月。

在成功岭我收到了我两个网民叶恩瑄与沈姐姐的来信,告诉我沈佳仪听到我的告白后,似乎是蛮开心的。这消息大大鼓舞了我。

在汗臭味四溢的军队里,我理所当然写了上万字的信给沈佳仪,每一封信的最后都强调同一件事:上了大学,在选择其它男孩之前,多看我几眼。我很好,错过了就不会再遇到的那种好。希望她知道。

站在大通铺门口当卫兵,百般寂寥的我,又为沈佳仪写下了一首歌。

“果然,到了大学才是决胜负的开始。”我苦笑,反复记诵着旋律。

晃着三分平头下成功岭,带着一大叠沈佳仪的回信,我来到于新竹的交大。沈佳仪则进了国立台北师范学院,准备以后当国小老师。

台北与新竹的距离不算远,但怎么说都是个障碍。

说说我情敌们座落的位置吧。

很喜欢沈佳仪的诗人谢孟学考上北医牙医系,距离沈佳仪最近,如果常约会的话难保不会将我击沉。爱搞笑的廖英宏、大而化之的杨泽于、低调行事的杜信贤,则不约而同考上台中的逢甲大学。劲敌阿和也考到台中的学校,驻守东海大学企管系。

不是情敌的部分,跟我同一天生的李丰民也念了逢甲,赖彦翔读了辅大,许博淳则因为太常打手枪考不好,跟曹国胜一起到重考班窝了一年。

进入了大学,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在那名为大学的新世界里,没有人逼着我念书,也不存在太明确的念书目的(当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种目的不需要靠念书就可以达成吧!),我就这么开始了松散悠闲的大学步调。

我跟室友加入了“对方辩友来、对方辩友去”的辩论社,想训练自己的思考速度跟精致度,却只在新生杯里拿下第三名。后来因为特殊原因,我养成了常常在辩论社社窝睡觉的怪习惯。

大一我还没有机车代步,几乎在图书馆里度过我没有课的寂寥时光。我在图书馆里不断借阅电影录像带,在小小的格子桌上呆呆看完包罗万象的电影,尤其是日本人拍的一堆主题混乱的烂片,我都恍恍惚惚看个干净。

比起彰化文化中心小不拉机的藏书,交大图书馆架上的书目类型,也让我大吃一惊,越是胡说八道的东西我越爱看,什么青海无上师的布道内容、中国刑罚大观、倪匡的劳改日志、外星人强奸母牛,我全部照单硬食。

大一一整年我显然累积了丰沛的、可供小说创作的杂学基础。

而我跟沈佳仪,也开始在宿舍通电话。

“真的有想我吗?”

“想,超想的。”

“那你什么时候回彰化?我们一起去看周淑真老师。”

“就这个礼拜?”

“到时候你来火车站载我啰?”

“那有什么问题。”

是的,就是这么暧昧。即使没有办法更进一步,我也乐在其中。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但我的王牌线人,显然有另外的想法。

“暧昧很棒,但你最好别让这种情况拖太久。”叶恩瑄在电话里建议我。

“为什么?我觉得现在挺不错的啊。我觉得沈佳仪绝对是喜欢我的,只是成分多少的问题。”我在宿舍用室友的计算机写程序C语言,一边讲电话。

“你怎么可能保证沈佳仪在大学里不会遇到更好的人?总是有会送消夜的学长,谈吐很好的资优生同学,跟你一样才华洋溢的社团朋友啊!如果沈佳仪被其中一个追走了怎么办,到时候你可不要跟我哭。”

混帐,我都尽量不去想这种事了,你还提醒我!

“也许会有比我更好的人,比我更适合她的人,但……我不会输的。”我别扭地说,看着屏幕上充满bug的程序代码。

“怎么说?”

“我很特别。”我想。

应该是吧……不然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更好的回答。

“柯景腾,我真是会被你气死!”叶恩瑄骂道。

“哈哈,反正我想等沈佳仪多喜欢我一点,我再正式问她要不要跟我在一起吧。现在问,万一被拒绝了,我会很想死。”我移动鼠标,忍不住叹气,“你如果真想帮忙,就想办法制造个漂亮的机会给我吧!”

我真是,太胆小了。我的自信在绝不能输的爱情面前,根本一无是处。

这分不适合黏在我身上的胆小,也有大半来自我另一个首席网民沈姐姐,某封信里的一句话:“如果你跟沈佳仪一样高的话,我想你已经追到我妹妹了吧。”

差了三公分,我可得比别人努力个三倍,才能填补其中的差距吧。

慢慢填,不急不急……我心想。

Chapter 21

最近我同时写两个故事与两个电影剧本大纲,等待国防部征召我去当兵的那张纸。每个月轮到“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与手指键盘共舞时,就是我最期待的时刻。

每一段爱情都是人生,而我靠着不断不断回忆的勤劳功夫,将这些遥远的记忆重新整理,敲打成文字,彷佛在青涩的过往里又活过了一次。

上星期整理旧家,妈从神秘的黑洞里拖出两只箱子,交给了我。

箱子一大一小。大箱子里装的是那些沈佳仪与李小华写给我的信,以及一些诸如证严法师静思语这样的小礼物。

信件一迭迭,发出不让人讨厌的老气味,真庆幸我曾经活在那个“电子信件连影子都还没看到”的年代。用比一个字、一句话在信纸上构筑的世界,配上小猫小狗的点缀插画,没有千篇一律的生冷新细明体,没有俯拾即是的表情符号,拙劣的信纸所拥有的意义更饱满,一切都像是小心翼翼端出来的精品。

但我还来不及细细回味,就被小箱子里许多乱七八糟分类的照片给吸引住。

照片里的大家穿着打扮都很白痴,靠在沈佳仪旁装模作样的表情教我忍俊不已。我很懒惰,这些老照片我看是永远无法扫描成数字备文件了,但真该找些时间,一股脑将这些照片摊在桌子上让大家瞧瞧当年的蠢样,看看能不能再烧点青春,劈哩啪啦回锅一下。

正在星巴克敲打笔记型计算机,写下这段文字,消磨与出版社晚餐之间的空档。悄悄入了初冬,咖啡店里每个人都套上薄薄的外套,窗户外面的情人们也开始将手放进同一个口袋,共享一双手套。

就跟那个时候一样。

秋天走了,寒意还未结成一片冬。

某天在交大的夜哩,我的好线人叶恩瑄捎来了一个机会。

“我们嘉义农专下个礼拜校庆,我们班上有个摊位卖东西吃,你跟佳仪都来吧,我同学会开车,园游会结束后我叫他们载我们出去玩!”叶恩瑄在电话那头。

“一群人喔,这样算是约会吗?”我犹疑。

“喂,难道你敢一个人约沈佳仪出来吗?”叶恩瑄大声说道。

“是不敢。那我们要开车去哪里玩?”我搔搔头。是真的很难想象我跟沈佳仪两个人一起出去玩的情形,我怕尴尬,尴尬会毁了我。

“来嘉义,当然是去阿里山看日出啊!”叶恩瑄自信满满地说道:“我都计划好了,我们晚上不要睡觉来熬夜,去看二轮电影,看完以后就直接开车上阿里山,做小火车到山顶。”

听起来还真不错。

“那,如果我告白的话,会有多少机会?”我忍不住问。

“沈佳仪不是已经知道你喜欢她了吗?”叶恩瑄语气讶异:“如果现在沈佳仪还不知道你喜欢她,那才真的不可思议咧!”

“喔……那我修正一下告白的定义,如果那天我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的话,胜率有没有破九成?”我坐在地上,翻看手上的行事历。

“吼!这种是不要问我啦,会不会成功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啊!”叶恩瑄没好气道。

“好吧,那我自己看着办。对了,你……你该不会两头报信吧?”

“什么意思?”

“你该不会跟沈佳仪说,我可能会趁机跟她告白吧?”我小心翼翼打探。

“谁跟你一样小人啊!”叶恩瑄哼哼,挂上电话。

“……”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就不会在有下一次的告白了”。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仅有一次机会。因为仅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认真说起我最喜欢的告白方式,莫过于人海战术下的种种变化,简单说就是哗众取宠。但嘉义不是我的地盘,找不到伙伴制造人海,也翻不到熟悉的地理资源可以利用。阿里山不是八卦山,跟我一点都不熟。

“那么就见机行事吧?”我苦恼。

一周后,我跟沈佳仪一大清早就约在彰化火车站门口,买了早餐,搭上前往嘉义的自强号。

仔细想想,这还是我跟沈佳仪除了晚上再学校念书之外,第一次两人独处,弄得我异常紧张,没有办法像平常一样跟沈佳仪畅所欲言,只好乱打哈哈。而沈佳仪显然也有些不知所措,尽捡些不知所谓的事情跟我说。

“你看起来很想睡觉耶。”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想吃我手中的肉包,就得苦苦哀求我。”

“才不要,我已经吃饱了。”

诸如此类的对话,让我忍不住开始深思今天的嘉义之旅会有多悲惨。如果嘉义之行彻底毁掉,说不定我会反省自己究竟“适不适合”跟沈佳仪谈恋爱,还是只是适合当个朋友这类很孬种、却很实际的相处问题。

忘了我们这两个笨蛋是谁先睡着的,到了嘉义下了火车,两个人都是一副大梦初醒的蠢样。

等在火车站的叶恩瑄看到我们这个样子,都忍不住摇摇头,心里大概很鄙视我平白浪费再火车站小约会谈心的机会吧。

到了嘉义农专的校庆园游会,我跟沈佳仪还是没能进入平日自在的相处气氛,两个人慢慢绕着每个摊位,有一搭没一搭研究起各家小吃。

随着话题迟迟无法突破瓶颈,我越来越紧张,脑子里的不良物质逐渐淤积沉淀,终于错乱了我平时的思考。

要爆了。

“沈佳仪,你对我喜欢你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我打开嘴巴,让这句笨话自动冲出来。

“……”沈佳仪停下脚步,有些吃惊地看着我。

“任何感觉?”我笑笑,有些无法分辨的脸上的表情长什么样。

“我的天,你到底想说什么?”沈佳仪露出古怪的表情。

“不是我想说什么,而是想听你说点什么。”我故作轻松。

沈佳仪脸上挂着意义不明的笑容,开始深思不说话,似乎无法一时半刻回答我的问题。

站在冰淇淋摊贩前,我买了两支甜筒,一只递给沈佳仪。我心中暗暗发誓,下次两个人逛街买甜筒的时候,一定只买一只。

“我怕你喜欢的那个我,不是真正的我。”沈佳仪幽幽说道,吃着甜筒。

“什么意思?”我失笑。这是从漫画里抄出来的烂台词么?

“柯景腾,你真的喜欢我吗?”沈佳仪坐在花圃旁,我也坐下。

“喜欢啊,很喜欢啊。”我故意说的大大方方毫无置碍,免得话一慢,胸口的气就馁了。浑然不知,我手中的甜筒融化得都快滴下了。

“我总觉得你把我想得太好了,我根本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你喜欢我,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沈佳仪还有些腼腆。

真是……再说些什么啊?

“啊?”我歪着头。

“我也有你不知道的一面啊,我在家里也会很邋遢,有时也会有起床气,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小事就跟妹妹吵。我就是很……很普通啊!”沈佳仪越说越认真,我则越听越不知所云。

“乱七八糟的,是看太多证严法师静思语的副作用么?”我皱眉。

沈佳仪噗嗤笑了出来。

“真的,你仔细想想,你喜欢我吗?”沈佳仪吃着甜筒。

“喜欢啊。”我大声说道。

“你很幼稚耶,根本没有仔细想,来,仔细想。想想再说。”沈佳仪用眼神敲了我的头。

我只好象征性了沉默了一会,但我的脑子里根本没有花精神再转这个不需思考的问题。我本能地想着:沈佳仪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花圃旁,沈佳仪专注地吃着甜筒,我则越想越恐怖,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在很尴尬的时候迸出这个更令人尴尬的话题,导致自己无法收尾。

此时,叶恩瑄气呼呼跑了过来,看见我们坐在花圃旁吃甜筒,好没气地双手插腰,摇摇头。

“好啦好啦,我们园游会小小的其实很无聊,你在沈佳仪出去走走啦,记得在晚饭时间前回来就好!”叶恩瑄眨眨眼,递上一串车钥匙。

救星,你来真是太有义气了。

我当然接过钥匙,几分钟后我就载着沈佳仪一路往嘉义农专的山下滑冲。

“别骑太快。”沈佳仪在我耳边说,双手抓着车后杆。

“怕的话,就抱住我啊。”我开玩笑。一个期待发生的玩笑。

视线是一种很奇异的东西。

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刚开始认识彼此,就选择喝下午茶、或好整以暇吃顿晚饭,常常会大眼瞪小眼,反而是不擅长语言的男女错误的约会策略。想想,彼此的眼睛必须摆在对方脸上的话,若没有足够的交谈内容支撑彼此的视线,就很容易陷入尴尬的境地,“相对无言=惨绝人寰”

所以陌生的男女要约会,选择看电影是很理智的作法,因为看电影的正常视线,可是要放在遥远的大屏幕上,不用看对方,也不用多说一个字(完全沉默也是种格调),衣切都很自然,不须承受额外的压力。

而男生载女生骑车,在视线的投注上也有减缓压力的奇效。在弯弯曲曲的山径上,迎着让人不得不清醒的凉风,我俩有说有笑,刚刚的莫名尴尬不知不觉随着初冬的凉风冻结在后头。

然后是一阵让人温暖的沉默。

山风吹拂鱼鳞般的金色阳光,引擎声碰碰击打无语的节奏。

我只是静静地骑着车,感觉沈佳仪此时此刻只与我在一起的奇妙滋味,希望沈佳仪也有“此时此刻”的记忆感,收进名为“柯景腾”的抽屉里。

“喂。”

“?”

“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

“真的。”

“好啦。”

“超级喜欢的。”

“可以了!你不要那么幼稚!”

山风哩,我牢牢看着后照镜里,沈佳仪羞赧的神情,看的快出了神。

真希望我们之间的一切,最后能有个无悔的结果。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园游会结束,在嘉义市区嗑了地道的火鸡肉饭,又熬过了两部不知所云的二轮电影,我们一行人终于踏上朝拜日出的旅途。

车子绕过拐来拐去到吐翻天的山路,加上一路猛打呵欠,我们好不容易来到阿里山的火车站,据上传说中很有古怀情调的小火车。

接近破晓的蓝色温度,将整座山冻的连树叶都在发抖。小火车在黑夜里哆嗦不已,挨着冰冷的铁轨,摇摇晃晃地像条胖大虫。

双颊红通通的沈佳仪坐在我对面,冷得直发颤,不断朝手掌呼热气。好可爱。

善于制造机会的叶恩瑄对我眨眨眼,丢了一对毛茸茸手套给我们。

“一只给佳仪,一只给你,你们吼,真的很欠常识喔。”叶恩瑄哼哼。

于是对半。

我的右手戴上手套,沈佳仪的左受戴上手套,两个人默契地不表示什么,生怕一旦开玩笑解除共享手套的尴尬的同时,隐藏的幸福羞涩也会一并消失。

我乖乖闭嘴,也不去逗沈佳仪说话。

火车停。

我们跟随满火车的游人鱼贯下车,走道观赏日出的大广场。

那天云海很厚,厚到足以藏匿一百台外星人飞碟。天空由黑转为混沌的墨蓝。

我们一夜未眠的困顿在冰冷的风中全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期待看见太阳从云海中破升而起的兴奋。

沈佳仪笑嘻嘻地看着我,跟我打赌等一下有没有足够的幸运可以看见日出,我不置可否,还沉溺在两人共享一对手套的小小幸福里。

十几台相机与三角架立在广场中央,不约而同对准云海,四周都是嘻嘻哈哈的情侣喧闹,行着粉红色的光合作用。

“挪,慢慢等吧,看样子还要一阵。”我递过小摊贩买来的热豆浆。

“谢谢。”沈佳仪捧着热豆浆,珍惜似地吹气。

我心中暗暗发誓。如果等一下太阳破升而出,万丈金黄穿过云海的瞬间,我就把握时间牵起沈佳仪的手,进行第二阶段的“告白”—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胜或负。全部或归零。一百分的天堂人生或负一百分的地狱生活。

一个深呼吸中决定,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山上的空气很稀薄。”我看看正吃着肉包子的叶恩瑄。

“嘿呀。”叶恩瑄。

“氧气很少,算是稀有资源了。”我凝视着叶恩瑄的眼睛。

“什么稀有资源,你要说什么啦?”叶恩瑄皱眉。

“我刚刚发现,这里的氧气只够两个人呼吸。两个人刚刚好。”我压低声音。

“……”

叶恩瑄吐吐舌头,捧着吃到一半的肉包子光速逃开,远远地看着我奸笑。我感激地朝她比了个含蓄的发冻中指。

就这样,沈佳仪与我站在广场中央,分享独属两人的稀薄氧气。天空的颜色变得诡异难辨,似乎已到了破晓前夕的暧昧时分。但深墨沓滞的天色越来越淡,却不见石破天惊的日出。

“今天好像看不到日出了呢。”路人甲哀怨。

“怎么可能,阿里山的云海日出最有名了啊!”路人乙叹气,放下相机。

没有日出?今天没有日出?

没有日出要怎么表白心迹?我的心脏跟着迟迟不到的太阳埋在厚厚的云海底,沈佳仪的脸色也露出好可惜的信号,转过头看着我,叹了一口气,不说话。

我好不容易积聚的勇气,在那一瞬间完全溃散。

罢了……罢了……我叹气。

几个小时后,我跟沈佳仪撑着无精打采的身体搭着北上的火车,离开了命运大魔王击败我的嘉义。沈佳仪要回台北,我则要回新竹交大,两个人的座位居然差了很多节车厢,连聊天都不能,我只能独自看着窗外打呵欠,在玻璃上的雾气写字。

孤孤单单的火车上,我恨恨不已,发誓下次不再倚靠随时会背叛我的自然景象决定告白的时机。

我要自己来。我要再跟我很要好的八卦山上骑着摩托车,跟坐在后座的沈佳仪大声告白……我要用吼的,用吼的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吼到连命运大魔王都会被我的气势震到魂飞魄散。

我不能再因为一个意义不明的叹气,就提前将自己三振出局。

越想越气,我简直想把太阳火火掐死。

“喂,今天虽然没看到日出,但还是蛮高兴的啦。”

我抬起头,沈佳仪站在我面前,揉着睡眼惺忪的兔宝宝眼睛。

沈佳仪腼腆笑着,看着正在写纸条给她的我。

“不要写了,陪我说话。”

“……好吧,我有什么办法?”

“喂!”

从嘉义回新竹后,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沈佳仪在火车上找我说话的模样。她不过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几节车厢找我说话,如此而已。但对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子来说,其中代表一丝丝心意都值得探讨。

过年时许博淳重考班放假回彰化,我们一起吃火锅,我迫不及待跟他报告我最新的进度,其中当然包括重要的嘉义往返之行。

“柯景腾,沈佳仪在嘉义农专说的可能没错。”许博淳烫着猪肉片。

“小三?”

“你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沈佳仪。”许博淳装出一副高深莫测。

“他妈的你发什么病?我追沈佳仪有多用力,恐怕是你看最多吧!”我嗤之以鼻,烫着薄猪肉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喜欢的,不是你眼中的沈佳仪,也不是沈佳仪自认真正的自己。”许博淳嘿嘿嘿。

“那是什么?难道你要说,我喜欢的其实只是他妈的‘喜欢沈佳仪的感觉’?”我瞪着他。

“难道没有可能?你喜欢沈佳仪的时候,一直都很有精神啊。承认吧。承认也没什么啊,也没有比较不好。”许博淳哈哈笑道。

“我喜欢沈佳仪,也喜欢我自己,所以当然也喜欢喜欢着沈佳仪时候的我自己。”我捞起猪肉片大口嚼着,说道:“喜欢对的人的时候,我身上可是会发光的耶,谁不喜欢因为喜欢的人发光的感觉?”

是啊,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连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Chapter 22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告白的最好时机”这种东西?

喜欢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

我们看了太多好莱乌电影,看过太多日剧,看过太多言情小说与少女漫画等,这些东西再再教育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眼睛为之一亮(最好还能够再荡气回肠中带点淡淡的泪光),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之所以发生在你我之间、而不是其它人的独特意义!

受过长期精良的训练,我们知道告白的时机可以有很多可能。

例如在课堂上朗颂国文课文时突然若无其事地说出“沈佳仪我好喜欢你,请你当我的女朋友吧”这样的怪句子,或是在扫地时间一起倒垃圾时不经意将喜欢脱口而出,或是在朝会时操场上唱国歌时吼出喜欢你……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爱情,意味着至少有一百种喜欢人的方式,既然如此,告白的时机也就真的是千奇百怪。

但,吊诡的问题来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机告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即使告白的方式五花八门,看起来很有怦怦响动的生命力,但如果告白的对方,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交往”,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衣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即使男孩一边打呵欠一边告白,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剩下失败的一成机率,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呵欠告白的瞬间,歼灭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仅仅是表象,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再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惜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能够拥有最好的心情,好记忆相本里留存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

多么诚意的心意。

回到故事。

错过了我心中理想的告白时机,整个大一,就在继续与沈佳仪维持好友关系的模棱两可中度过。

在那个根本没有手机的年代,我在宿舍公共电话前长长的队伍里,拿着电话卡度过好快乐的夜晚。

抽屉里沈佳仪的信件越来越厚。

为了缩短我跟沈佳仪的致命三公分,我时不时就往隔壁清大的游泳池跑。

为沈佳仪哼哼写写的歌,已经可以出一张精选辑了。

在这段期间,我与这群同样喜欢沈佳仪的死党们,在泳池里度过一个充满氯气味道的夏天,晒足热腾腾的阳光。此时大家一个个都知道了我对沈佳仪的喜欢都很骇异我的心机与布局,更被我以强大友情为后盾的爱情实力给震慑住,纷纷打退堂鼓。

“所以,就只剩下我孤军奋战啰!”我笑笑,在泳池旁吃着热狗。

“柯景腾,我恨你!”廖英宏咬牙,跳水。

水花四溅中,许博淳重考上了淡江资工。

而我,办了九刀杯自由格斗赛。

九杯刀,自然是起名自我的绰号九把刀了。

是的,当了小说家后,每次遇到采访都会碰上一模一样问题:“为什么你的笔名叫九把刀”,对我的骚扰已到黯然消魂的地步。

在此回答个痛快。

九把刀是我大学的绰号。为什么九把刀是绰号,肇因于我写了一手很无厘头的歌,歌词极短:“九把刀,把他磨一磨,它就会……亮晶晶!亮晶晶!”别问我在写三小,大家下意识都联想到我,在那一瞬间我的绰号就这么拍板定案。之后谏选笔名时我根本没有细想,九把刀便九把刀。

为什么要办什么鬼格斗赛?

我很热血,喜欢看格斗漫画,《刃丸》、《第一神拳》、《斗鸡》、《功夫旋风儿》、《铁拳小子》、《柔道部物语》都是我的最爱;我国小国中时也很爱找人打架,到了大学甚至还买了副拳击手套在寝室,对着墙壁就是一阵自Hight式、装模作样的殴打。

但我很疑惑,交通大学明明就是个近乎男校的鬼地方,为什么我所看到的同学都是一副好学生的金丝眼镜仔模样,没有杀气腾腾的男儿精神呢?难道漫画《魁!男塾》都是骗人的吗?

经过我在三深思后,我决定办一场打架比赛,来帮助积弱不振的交大壮阳一下。

“打架比赛?拜托,九把刀,根本没有人会理你的好不好。”室友孝纶举着哑铃,不屑道。孝纶是个肌肉训练狂。

“怎么可能,打架比赛耶!超屌的,免费提供想要打架、却找不到人揍的优秀青年街头格斗,靠!怎么可能会没搞头?就算是收报名费也很合理!”我大呼,拿出全开墙报纸摊在床上,准备画海报。

“打架比赛听起来很low耶,改成自由格斗赛会不会好一点?学校就算知道了也比较好搪塞过去。”室友建汉善于营销,立刻提供象样的建议。

“就这么办。”我从善如流。

“还有呀,一定要采取现场报名,我猜一定会有人只是报好玩的,可是现场没有到的话,对决名单就要重新安排了,很麻烦”建汉提醒我。

果然有道理,我只有猛点头的份。

“建汉你跟九把刀发什么神经,根本不会有人鸟这种烂比赛好不好!”孝纶依旧嗤之以鼻,枉费他平常老是想找我干友谊架。

“奖品是什么才是关键,只要有好的奖品就会吸引人来参加。”室友王义智随口说,一边遥控鼠标从网络的芳邻里抓爱情动作片。

靠,我穷死了,哪来的奖品!

“最强。”王义智不解?

“‘最强’这个字,就像男子汉最好的奖品。”我满意地握紧麦克比。

于是好大喜功的我,将这场打架比赛取作“九刀杯自由格斗赛”,并将几张海报贴在宿舍公布与寝室门口,时间就订在期中考刚刚好结束的当晚,地点是大剌剌的管理科系系管地下室!

毫不意外的,这场怪异的打架比赛很快就引起了广大的嘘声。同学们一致认为是爱搞怪的我又在唬烂了,在学校殿堂,科学园区的重镇交通大学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比赛出现。

然而大家越不采信,我的心意就越是认真,非常逞强地想把比赛搞定。

另一方面,身为主办人兼格斗赛选手,打架的内容可不能太漏气。我开始在寝室练拳,猛举哑铃,并幻想可能遇到什么样的对手,然后……狠、狠、揍、死、他!

“九把刀,你一定是疯子。”建汉愣愣地看着挥汗如雨的我。

“要珍惜跟疯子同寝的缘分啊!建汉,我当你报名啰!哈哈!”我大笑。

期末考结束在会计学考试后的夜晚,许多同学闻风而来,挤在地下室准备看热闹。而我则跟很讲义气的室友们,在石子地上慢条斯理扑好巧拼地板,增加安全性,好让寝技或摔技有发挥的空间。

由于头脑很好的交大学生真的很怕打架,所以现场报名打架的仅仅只有三个人,我简直傻眼,跟我预期的暴走族大会串未免落差太大。

此时,感人肺腑的事情发生了。

“干,你们真的很孬种耶,只会说九把刀不敢真的办比赛,结果办了又没有人敢打,妈的,加我一个!”一向爱泼我冷水的孝纶卷起袖子,昂首阔步走过来报名。

“看来我也不能只是耍耍皮子。九把刀,我一个。”建汉拍拍我的肩膀,脱掉上衣,露出长满长毛的史前胸肌。

“大家都这么捧场,但他妈的我还真的不敢打!不过我可以当裁判啦,计时的工作就交给我了,九把刀你就专心揍人吧。”义智也抖擞起精神。

室友都那么有义气,我能说什么?

混帐啊!这就是男人的浪漫啊!

“那么,身为主办人,打开场赛启动大家‘真打’的觉悟,可是我的责任啊!”我爽朗的走到现场报名的三个参加者前,帅气地选了一个我绝对不可能打赢的对手。

刘建伟,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侨生,跆拳道社的红带(没钱参加升等黑带的考试,但相信我,他黑带到不行啊!),比我高半个头。最恐怖的是,建伟在马来西亚曾经学过泰拳,寝室里还用链子拴吊着一个沙袋练踢(请问你是来中国台湾念书还是杀人的?)。我粗陋的拳套跟建伟的沙袋比起来,不是寒酸可以形容的,根本就是个屁!

“建伟,我跟你打开场。”我说,建伟欣然下场。

全场哗然,纷纷鼓噪起来。

拟问我为什么选建伟?很好。因为我是硬汉,就这么简单。

这篇爱情小说连载至今,竟出现如此突兀的武打场面,相信也是各位读者史料未及的。但就我的个性来说,这场个格斗赛之所以发生,完全无法回避的必然。

这是我人声中重要的一夜。

“九把刀,你会被打死!”义智把我拉到一旁,好心提醒我:“建伟喜欢的女孩子正在旁边看,挪,就是她。在这种情况下你根本就会被打着玩。”

我顺着义智的眼神,立刻就找到了建伟中意的女孩。唔,女孩是现任跆拳道道社长的女友,建伟万一输给了没学过格斗技的我,这辈子就别想追她了!

“哼,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超越格斗技的草根流氓打架!”我不理会义智,大大方方走道建伟前,等待身为主持人的义智吹哨。

两人脱了鞋,站在勉强凑合的巧拼地板上。

义智走到我们中央,大声朗诵我写好的规则条文:“比赛采取三回合制,每一回合一分钟,遇到流血情况则暂停,胜负由全场观众鼓掌大小生认定产生。两位选手请注意,比赛可以戳眼、踢鸟、甩耳光,但名誉后果自行承担……靠!还可以踢鸟?出人命我可不管,比赛开始!”义智吹哨。

我摆起拳击姿势,而建伟则在众人的鼓掌声中笑笑以对,一派轻松。

“建伟,认真打啊!”我说,慢慢靠近建伟。

“好啊。”建伟笑笑,耸耸肩。

猛地,我快速冲近建伟。左拳虚构一划,右拳悍然朝建伟的鼻子击出。

没有第二种结果。建伟愣愣地倒下,鼻血喷出!

全场爆起一阵惊呼。

义智宣布暂停,从口袋拿出几张皱皱的卫生纸交给建伟,让他把稀哩哗啦的鼻血好好擦干净。

“建伟,这场比赛可是打真的。”我有些抱歉地看着愤怒不已的建伟,补充道:“你再不认真,就会被我干掉。”

建伟嘴巴猛骂三国语言胡乱拼贴的粗话,草率地拭去鼻血,便怒发冲冠地朝我冲过来。义智赶紧宣布比赛继续。看来建伟喜欢的女孩在一旁观战的效应,实在很吓人。

“唔。”我瞳孔缩小,本能后退。

很可怕的脚!

我刚刚先声夺人,给建伟好好上了一堂课后,一下子就被建伟的快脚给扫得无法前进,心惊不已。

依照我打架无数次的经验,对手用脚踢攻击我的下场都很惨,因为一般人没事根本不会练腿踢,所以腿踢的速度都很慢,百分之百都会被我整个抓住,然后摔倒毒打一顿。

但练过泰拳、跆拳道右超强的建伟,脚力雄健,速度飞快,硬要抓的话我的手的虎口可能会裂开!

更可恨的是,建伟的愤怒与认真,让全场目瞪口呆,而我开始不甘心起来。

“王八蛋,再这样被踢下去,我的手就要报废了。”我心怒。

我要他知道每一次踢中我,都得付出代价,我可没打算躲来躲去,拖到比赛结束。

于是建伟每踢我一脚我就想办法将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身上,一脚一拳,算是有借有还。我的拳头绝不留力,专朝建伟的脸猛K,靠着狠劲与气势,勉强与建伟打平。

第一回合过去,我已满身大汗。

才短短一分钟,但每一秒都是剧烈的无氧运动,真的非常耗竭气力,而磨石子地上得巧拼地板因双方的脚力挪动,扯得四分五裂,散成一块块。

休息的时间我坐在地上,看着建伟冷冷地瞪着我,背脊真是一阵发寒。

“九把刀,你站着打是打不赢建伟的。”建汉蹲在我旁边,同情地看着我。

“我知道,但要把他扑倒,我的肋骨还得冒着被他的腿抽断的危险啊。”我苦笑,剧烈喘气。

如果可以把精于立技格斗的建伟逼到地上,两个人向流氓一样互殴的话,这场打架就是五五波了。知道简单,做到很难。

因为会痛!

辛苦的第二回合开始。我开始显露疲态,出现挥空拳的残念。习惯激烈练习的建伟依然故我,将我的身体当作沙包,狠狠地踢、踢、踢、踢、踢、踢!

我没有机会拽住建伟的脚,或是将他扑抱在地上扭打,依旧是一场单纯的立技比赛。我根本没有机会使出我打架时最惯用的勒脖子手段,反而再接近建伟十被踹中肚子,痛得快吐。

然后是步履维艰的第三回合。

完蛋了,我极度缺氧,连剧烈喘气的时间都腾不出来。我拳照出,但拳头里已经没有了击倒对手的精神,只是单单给予建伟威吓性的痛苦。

唯一的好事是,时间毕竟是公平的,建伟也累了。他的脚开始不够力气,踢得也没那么快。但我现在即使可以捉住他的脚、摔翻他在地上像小孩子胡闹乱打,被揍晕的九成九也是我。别忘了,建伟的手可不是残废,而他刚刚几乎都没动到手啊!

就在读秒阶段,我必须承认我心中暗暗高兴“比赛终于要结束,我也可以正常大口呼吸”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建伟他,竟然在读秒阶段,将右脚高高扬起……

我在格斗技漫画认识一个梦幻的格斗技:单脚高高抬起,脚跟高过对方的眼睛,然后快速下坠,用足踵或脚掌攻击对方的头顶或颜面,这招在空手道的术语叫“踵落”,在跆拳道则称作“下压”。这招力道很可怕,但我每次看到漫画里有人使出这招,我就很想笑,因为“踵落”要将脚高高扬起,所需花费的时间已足够对方闪躲,要命中?根本就天方夜谭。

但就当建伟的脚掌由下而上,慢慢抬高我的眼前时,我的反应竟不是快速往后、往左、往右闪躲……而是自然而然地抬起头,愣愣地看着脚掌高举过我。

完全是生物本能,我就是呆呆地扬起脖子。

“踵落”!

一股浓到崩解的意识的呛意,就这么沿着种落的轨迹,压过鼻梁、坠至嘴唇直达下巴。来不及痛,我只觉得好呛好酸,眼前一阵霹雳的黑。

建伟此腿得手,开心得想再补踢一脚时,我举起没有力道的拳头,恶狠狠地瞪着建伟,装作气势爆发的假象。建伟犹豫了一下,然后后退一步。

时间到,义智宣布比赛结果,大家疯狂鼓掌,结果当然由大占优势的建伟获得格斗的胜利。

我痛苦退场时,鼻子里嘴巴里都是咸咸的鲜血,嘴唇从里面被牙齿撞伤,难以愈合的伤口后来足足让我喝了好几个礼拜的广东粥。

建伟接受大家的欢呼,我则心满意足地含着染血的卫生纸,在角落休息。

够了,真的好满足。

到了大学还可以在不会被记过的情况下痛快地对殴--而且还是跟这么厉害的角色互拼,真是够痛快!即使输了还是不减我的硬汉本色啊!

第二场与第三场的打架比赛,便在义智的帮助下顺利结束。

我那两位是有都拿下了胜利,建汉甚至用柔道打赢了国术社大三学长的弹腿,果然义气还是王道。然而大家都觉得我与建伟的对决最好看,毕竟那是唯一一场拳拳到肉,双方都有“飙血”的比赛。